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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聚焦」2017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和十大好案例

发布日期:2018-08-27 浏览次数:1255

【摘要】今天上午,江苏省司法厅和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揭晓2017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和『法律援助十大好案例
 

今天上午,江苏省司法厅和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揭晓2017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和『法律援助十大好案例』评选结果。

2017年度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名单

案例

承办单位

承办人

连云港海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对黄某某等108名农民水稻田环境污染提供法律援助案

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

李建国

南通如东县法律援助中心对谢某等20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江苏通洋律师事务所

印志平

苏州张家港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蔡某职业病提供法律援助案

江苏润众律师事务所

张振荣

无锡宜兴市法律援助中心对铝尘民工工伤待遇赔偿提供法律援助案

宜兴市法律援助中心

林国征

徐州新沂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未成年人滕绍杰提供法律援助案

江苏良修律师事务所

吴长前

淮安市涟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对31名残疾人劳动争议提供法律援助案

江苏文通律师事务所

汪海雷

盐城市东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对余某明某人身损害提供法律援助案

江苏东亭律师事务所

江苏明盈律师事务所

钱炳华

陈亚均

宿迁泗洪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张某提供法律援助案

江苏多德律师事务所

崔凤亚

镇江丹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尹某故意伤害提供法律援助案

丹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潘刘钢

南京市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小萍、小芳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提供法律援助案

南京市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

江苏秋林律师事务所

王婷

刘跃武

2017年度法律援助十大好案例名单

案例

承办单位

承办人

泰州姜堰区法律援助中心对聋哑农民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法律援助案

江苏列宿律师事务所

顾蓉

苏州常熟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植物人”浦小妹提供法律援助案

江苏知南贞律师事务所

刘余

徐州市贾汪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金某故意伤害提供法律援助案

江苏多师律师事务所

张杰

常州市武进区法律援助中心对陆某某等122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江苏远舟律师事务所

江苏常弘律师事务所

张凌波

朱琴芳

扬州市邗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对重度残疾人钟某某被诉离婚提供法律援助案

江苏省金星光律师事务所

李正和

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吴某某人身损害赔偿提供法律援助案

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

苗红伟

扬州江都区法律援助中心对特困职工王某等3人房屋产权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法律援助中心

桑寅

无锡市惠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冷某等人身损害赔偿提供法律援助案

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

王凤民

南通如皋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石某赡养案提供法律援助案

江苏张峰律师事务所

张宏泉

南京市秦淮区法律援助中心对王某工伤损害赔偿提供法律援助案

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

叶晓辉

这次获评的“十大优秀案例”和“十大好案例”是从去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的81615个案件中,经过层层评选而最终确定的。

案件涉及民事代理、刑事辩护和行政代理三种类别,包含劳动争议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一般人损以及工伤、交通事故、职业病等多种损害赔偿、赡养和婚姻纠纷等多种类型。

案件承办人员凭借专业的法律素质和高度负责的办案态度,为广大受援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展现了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在办理这些案件过程中秉承法治精神,树立为民宗旨,心系百姓,扶弱济困,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和道德风尚。

——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唐俊

2017年以来,江苏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扩大援助范围,提升援助保障,强化案件监管,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的期待,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需求,有力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 张亦军

不断降低法律援助准入门槛

各设区市结合本地实际逐步放宽法律援助事项,建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动态调整机制。

南京市出台了全省第一部市级法律援助条例,明确规定: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和困难群众需求,定期调整法律援助受案范围。

苏州市扩大劳动保障类法律援助事项适用范围,探索开展对社矫、刑释两类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

南通市取消了行政案件法律援助受案范围限制,将行政诉讼中经济困难或诉讼实施能力较差的当事人纳入法律援助范畴。

常州、徐州等市也都根据本地实际对事项范围进行了扩大。

不断提高刑事法律援助辩护率

省司法厅和省高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南京、无锡、宿迁三市及其他设区市部分县区开展试点工作,全省已有51个县(市、区)陆续加入试点行列,占全省县区总数的52.6%。

今年上半年,全省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046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59.2%,其中因开展试点工作新增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773件,并提供法律帮助2853件。

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完成《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规范》,由省质监局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正式发布。

《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和指派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补贴发放规范》作为厅发标准,已在全省应用。

着眼于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主体力量作用,组建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

目前全省共有名优律师团律师2369人,覆盖全省所有设区市和县(市、区)。

2017年名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47件,占案件总量的近四分之一。

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完善受援对象信息库,录入各类困难群体信息96万余条,相关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凭借身份证件即可完成身份识别工作,提高了经济困难审查效率。

对情况紧急的申请事项,缩短审批时间,实现快速受理、当日受理、当日指派、优先办理。

强化互联网+便民服务,开发设计“互联网法律援助中心”,实现当事人网上咨询即时回复和网上申请不见面审批。

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春节前夕将执行的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发放给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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